收藏本站 |   设为首页 |   联系我们

欢迎来到旺鸿博官方网站!

天津旺鸿博门业有限公司

精益求精,尽善尽美

20年专注电动卷帘门、销售、维修、安装一站式服务

拥有咨询热线18202688678

首页 > 新闻中心

消防卷帘门正下方禁止堆放物品参照哪个文件

返回列表发布人:admin   发布时间:2020-10-28  09:48:22

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,天津卷帘门分享下面我们就一起来看看,公司专注卷帘门,防火门,伸缩门多年经验,服务,期待您的光顾。

北京卷帘门.jpg

1、人员密集场所应建立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,确定巡查和检查的人员、内容、部位和频次。


2、 防火巡查和检查时应填写巡查和检查记录,巡查和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记录上签名。巡查、检查中应及时纠正违法违章行为,消除火灾隐患,无法整改的应立即报告,并记录存档。


3、防火巡查时发现火灾应立即报火警并实施扑救。


4、人员密集场所应进行每日防火巡查,并结合实际组织夜间防火巡查。旅馆、商店、公共娱乐场所在营业时间应至少每2h巡查一次,营业结束后应检查并消除**火种。


医院、养老院及寄宿制的学校、托儿所和幼儿园应组织每日夜间防火巡查,且不应少于2次。


5、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:


6、 用火、用电有无违章情况;


7、***出口、疏散通道是否畅通,有无锁闭;***疏散指示标志、应急照明是否完好;


8、 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,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;


9、 消防设施、器材是否在位、完整有效。消防***标志是否完好清晰;


10、消防***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;


11、其他消防***情况。


相关信息

精品推荐

联系我们
拥有咨询热线:18202688678
  • 天津旺鸿博门业有限公司
  • 联系人:王经理
  • 电话:13920103183
  • 手机:18202688678
  • 公司地址:天津市东丽区华明产业区华丰路6号E座1号楼401-9室

拥有咨询热线
18202688678

手机扫描二维码 手机扫描二维码

联系人:王经理    电话:13920103183    
手机:18202688678
地址:天津市东丽区华明产业区华丰路6号E座1号楼401-9室
版权所有: 天津旺鸿博门业有限公司    津ICP备2023001224号